一、
主 旨:提高本會會員福利,增進本會會員對本會之向心力,及發揮人溺己溺之精神加強互
助團結,特定本辦法。
二、 依 據:依照本會組織章程第六條之規定,訂定之。
三、 實施要領:凡本會會員每年隨會費年費一次繳納,另可採自由募捐。
四、 給付對象:凡加入本會會員滿一年以上,並依照本會章程之規定,確實履行繳交各項費用,均
得享有本辦法之權利。
五、 會員福利之申請、審查、核發程序及給付標準:
給付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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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 請 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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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備證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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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付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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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結婚 |
會員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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務必先期送喜帖、喜餅等,事後不再補發。 |
1,2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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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生育 |
會員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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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證明書乙份、戶口名簿影本乙份。 |
1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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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配偶生育 |
會員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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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證明書乙份、戶口名簿影本乙份、夫妻兩人同是會員時只得領一份。 |
1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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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新居落成 |
會員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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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兩人同時是會員時,只得領一份。 |
1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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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住院 |
會員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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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診斷書乙份、證明住院四天以上之證明文件。 |
6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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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死亡 |
會員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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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亡診斷書乙份、戶口名簿影本乙份,未滿一年者發慰問金1,000元。 |
2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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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直系家屬死亡 |
會員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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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亡診斷書乙份、戶口名簿影本乙份。 |
5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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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急難救助 |
會員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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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理監事幹部人員審議酌予濟助。 |
六、凡符合申請條件者,須填具申請書,學年度成績證明書,憑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、戶口名簿影
本、會員私章等,即可辦理。
七、凡申請者超過各類所訂名額,致未能入選者,均由本會發狀紙乙張,以資鼓勵。
八、若合於上述申請範圍,但欠繳入會費、經常會費等一切規費者,不得申請。
九、本辦法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時,得隨時修訂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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